討論區主頁 » Four Thirds System and Olympus SLR » 公信力 | 無發表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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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者 | 討論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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菊草葉 | 發表時間: 2007-06-26 20:25 |
Quite a regular 註冊日: 2005-06-04 來自: Pokemon 發表數: 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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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459]
Re: 公信力 引文:
好像有點回鍋...不過我自己對英文攝影雜誌的一些粗淺理解,談談Dpreview的評論方法,和Newface的診斷室之間的差異。 從字面上來理解,如果文章標明 【Review】,【Field Review】,內容基本上不會導入太多或太嚴謹的科學儀器測試,只是一種大眾化的,(較為深入的)試用報告。但文章標明【Test Report】的,測試方法就嚴謹許多,除了會公佈【可放諸四海皆準】、【可重複驗證】的測試數據之外,很少混入個人的偏好或者用加權的方式來給分。NewFace診斷室我拜讀十餘年,內容一向中庸、平鋪直敘,沒有花俏的給分或星星或highly recommand這種評價手段。 個人認為,NewFace的方法可以說是一種測試報告(Test Report),而dpreview則傾向於一種具備主觀意識的深度使用評論(Review)。 |
LLL | 發表時間: 2007-06-26 00:13 |
Quite a regular 註冊日: 2007-03-22 來自: g 發表數: 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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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413]
Re: 公信力 引文:
那你這段話 不就多餘的 好吧 我自己也承認我這個回覆是多餘的 |
ducknest | 發表時間: 2007-06-25 23:23 |
Home away from home 註冊日: 2005-07-12 來自: 發表數: 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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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411]
Re: 公信力 引文:
得罪了LLL 鍵盤上還是可以打出Lazy Lesbian Lawyer |
Walt | 發表時間: 2007-06-25 22:14 |
Home away from home 註冊日: 2005-07-09 來自: www.dplab.org 發表數: 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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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406]
Re: 公信力 引文:
在說什麼也是M1K身為會員的自由吧,除非站長限制他的帳號發言的權利。 至於口氣,您的口氣也只讓人感到酸溜溜的也沒有令人感到比較愉快,如果您的用意是希望大家不要繼續在這個話題上打轉,那我想用正面的方式直接回歸討論恐怕才是最實際的,一方面指著他人,另一方面自己也繼續酸,那想回歸討論可難了。 |
LLL | 發表時間: 2007-06-25 21:56 |
Quite a regular 註冊日: 2007-03-22 來自: g 發表數: 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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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405]
Re: 公信力 引文:
得罪了鴨子 還是可以吃烤鴨................ |
LLL | 發表時間: 2007-06-25 14:44 |
Quite a regular 註冊日: 2007-03-22 來自: g 發表數: 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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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394]
Re: 公信力 引文:
M1K ITO兄 在第一時間也已經回復您了............ 我想您也沒必要再多說什麼了 不是嘛? 您 口氣也越來越不好了 ........... 我想應該也不是您原意不是嘛? |
LLL | 發表時間: 2007-06-25 13:01 |
Quite a regular 註冊日: 2007-03-22 來自: g 發表數: 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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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392]
Re: 公信力 引文:
ITO 兄不是在第1時間回覆M1K兄了嘛? 大家沒必要還在這話題上打轉了!!!!! |
bri-n | 發表時間: 2007-06-25 09:28 |
Just can't stay away 註冊日: 2006-06-17 來自: 發表數: 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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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387]
Re: 公信力 當站大要有身段?
但又沒甚麼了不起? 有誰想得罪誰? 有誰感覺被得罪? 越扯越遠,這應該也是網站討論區的常態。 其實見怪不怪,拿了一個只是比喻的話,本來是要讓一件事更容易說得清楚, 卻往往會招到更多的聯想。 |
ducknest | 發表時間: 2007-06-25 08:38 |
Home away from home 註冊日: 2005-07-12 來自: 發表數: 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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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383]
Re: 公信力 得罪站長...就這各網站不要來就好
得罪老闆...就換各工作就好 得罪國家...就移民就好... 都不會少一塊肉啦 除非是得罪兄弟或是其他組織 |
joy613 | 發表時間: 2007-06-25 08:36 |
Not too shy to talk 註冊日: 2007-02-03 來自: 發表數: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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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382]
Re: 公信力 引文:
上面的回應好尖銳喔...以和為貴吧,退一步海闊天空...何必執著! |
xp10948 | 發表時間: 2007-06-25 01:20 |
Not too shy to talk 註冊日: 2006-06-30 來自: 發表數: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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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377]
Re: 公信力 M1K兄
希望您不要因為這篇主題 而對寫真迷感到失望 這裡其實是非常不錯的網站 有很多熱心的同好 還有許多不錯的資訊 站長ITO大也很用心經營這 希望您未來還是能常來這 與我們大家一起交流 有些網友的留言 或許讓您看了很不舒服 但絕非惡意的攻擊 希望您能理解 |
文包 | 發表時間: 2007-06-25 01:07 |
版主 註冊日: 2005-01-05 來自: 綠葉數位影像 發表數: 1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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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376]
Re: 公信力 引文:
你那位老闆. 並不得員工的信任和支持. 但是我信的過ITO站長. 所以我支持他以ITO這個ID在站上也能暢所欲言. 不需要另外的分身. 幹站長沒啥了不起. 我只強調一件事. 就是站長不等於現實中的老闆. |
M1K | 發表時間: 2007-06-25 00:24 |
Just popping in 註冊日: 2007-06-24 來自: 發表數: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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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374]
Re: 公信力 引文:
受不了 @@ 不是強調如果得罪老闆會怎麼樣,也不是叫他不能說話好不好,OK 請再找重點 不是只有你擔任站務,我還自己用PHPBB架過網站也擔任站務五~六年,很了不起嗎? |
文包 | 發表時間: 2007-06-24 23:35 |
版主 註冊日: 2005-01-05 來自: 綠葉數位影像 發表數: 1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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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371]
Re: 公信力 引文:
我在BBS和網路論壇也擔任過站務/版主十餘年. 大小規模的版都管過 我必須強調幾點 1. 千萬不能拿現實中的老闆來跟網路上的版主/站長比較 兩者是完全不同的 你得罪老闆是立刻面臨現實生活問題 得罪站長版主並不會讓你少塊肉 2. 只要管理者"執行公務"的時候能夠中立客觀 即使他參與討論 甚至表達其個人立場 都不會使其他參與者心存疑慮 這是一種互相信任. 我曾經開設並主持過可容納激烈衝突的實驗版面. 證實此點可以成立. 而我相信寫真迷存在這種高度的互相信任條件. 3. 管理者多半都是有能力有聲望的前輩 如果一遇爭執便擔心被他人質疑立場而不能發言 等於變相個人禁言 這種結果我是不樂見的. |
M1K | 發表時間: 2007-06-24 23:21 |
Just popping in 註冊日: 2007-06-24 來自: 發表數: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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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370]
Re: 公信力 引文:
沒有任何規定要求管理者不能參與討論,這個不用您提醒,我只是建議 有能力有經驗的人來分享心得、指導新進,這是至高無上的榮耀 管理者一但以其身分來參與的有爭議的討論,發言的分寸可真是要拿捏 試想管理者如果主觀有偏見,其員工可能無法信服、其公司文化可能就沒有真話 大家知道管理者對O家偏頗,如遇爭譯文,其發言可能N家、C家都不會信服 遇到爭議文,如果自己身身陷其中,那最後要如何自拔 我曾在一家公司,老闆舉辦一個投票,表決的是"特休假不能連休" 贊成的舉手,老闆自己主持這個話題,當下沒人敢舉手 接著老闆第一個舉手,隨後...三三兩兩,都心不甘情不願的跟著舉手 這個老闆真是令人.... 管理者本來就是一個令人尊重的、超然的職位, 如果自己不尊重其位階,拿它來與員工、站友爭執,莫怪別人不尊重妳 就如樓上stanw兄所說, DPR站長Phil的一些語帶雙關的發言,而讓人質疑DPR的公信力,何苦呢? 開個玩笑, 爭議頗多的PCDVD,其管理者的ID總是在伸張公義、處理版規的時候才出現 看不到使用管理者的ID與人爭論,但管理者沒有用其他身分參與討論嗎?這是個問號 註:我是個對E系列色彩癡迷的寫真迷 |
stanw | 發表時間: 2007-06-24 22:01 |
Just can't stay away 註冊日: 2005-03-02 來自: 發表數: 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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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366]
Re: 公信力 引文:
M1K兄,非常感谢您的参与讨论,小弟是这个帖子的发起者,只是想澄清一点,从第一贴开始,有人质疑DPR公信力的原因是DPR站长Phil的一些语带双关的发言,而不是DPR实验的准确性、真实性。 |
M1K | 發表時間: 2007-06-24 21:25 |
Just popping in 註冊日: 2007-06-24 來自: 發表數: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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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364]
Re: 公信力 引文:
引文: M1K兄 ITO以及jerloong兩位前輩,你們好,原諒我的冒昧 我完全沒有惡意,只是單純的個人看法 也祝貴站能夠蓬勃發展,造福我們這一些寫真迷 |
文包 | 發表時間: 2007-06-24 20:15 |
版主 註冊日: 2005-01-05 來自: 綠葉數位影像 發表數: 1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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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公信力 引文:
1. 沒有人規定管理員不能參與討論. 網路論壇也沒有這樣的規範或默契. 2. 如果管理者不能發言 一位有能力又有熱忱的前輩高手. 一但當上管理者 是不是代表他以後就不能再發表分享任何心得感想? 我想沒有這種道理. 3. 只要管理員處理論壇公共秩序. 執行公務時. 不偏頗任一方 他當然可以發言 也當然可以有個人立場 4. 參與討論並不代表要爭個輸贏. 我想在這串裡大多數網友都是如此. |
jerloong | 發表時間: 2007-06-24 18:39 |
版主 註冊日: 2004-10-18 來自: 發表數: 2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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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公信力 M1K兄
感謝您對寫真迷的建言 |
joy613 | 發表時間: 2007-06-24 18:27 |
Not too shy to talk 註冊日: 2007-02-03 來自: 發表數: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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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公信力 看了這麼多攝影論壇 這裡已經算是相當和氣,清爽,沒有嘴砲的了
還是給ITO大加油一下!! 願此繼續保持一股清流之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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