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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者 討論內容
ITO
發表時間: 2013-08-23 13:26
網站管理員
註冊日: 2004-09-15
來自: 日本
發表數: 30762
[94677] 警告網友「勿再轉載,以免觸法!」

麵包加香精?胖達人警告網友「勿再轉載,以免觸法!」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0822/260110.htm

▲藝人小S老公許雅鈞投資的「パン達人」麵包店,以天然無添加為訴求,一個麵包要價50至100元仍供不應求。(圖/取自パン達人官網)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藝人小S老公許雅鈞投資的「パン達人」麵包店,遭人踢爆使用人工香精,業者21日先是坦承確有添加食用級香精,稍晚又改口說沒加,「但不排除原料商有用。」引發網友質疑,眼見事情越演越烈,「パン達人」緊急發出聲明稿,揚言要對網友提告,「請勿再做轉載動作,以免觸法!」
【最新】2013/08/23-10:50_衛生局突擊!胖達人敦南店藏大量人工香精、色素 戳破業者「天然謊言」
香港網友Keith日前在部落格貼文,質疑兩岸三地知名烘焙坊「パン(日文:麵包,音同胖)達人」,旗下產品入口後香味久久不去,他試著模仿試作,發現不管加了多少高級水果,都不能達到相同效果,質疑パン達人添加人工香精,甚至是「工業合成」人工香精,有違其所標榜的「天然、無添加、無香料、健康」精神。
「曾經我每星期吃他們的包三四百港幣,現在想起覺得惡心!」Keith的文章露出後,短短幾天即吸引了超過40萬人次點閱,雖然台灣《食品衛生法》允許業者在合理範圍內添加食用級香精,但多數網友認為,パン達人小小一個麵包就要價50至100元,還用這種「掛天然賣香精」的作法實在太沒品了。
パン達人門市管理經理徐志鴻21日受訪時坦承,パン達人確有添加合法的食用級香精,「9成烘焙業者都會用。」但稍晚時間,官方聲明稿又對此絕口不提,僅表示「並未添加任何工業用人工香精製作麵包!」揚言將對散布不實謠言的網友,提起民、刑事訴訟,並呼籲網友「請勿再做轉載動作,以免觸法!」
パン達人「網路不實指控聲明稿」全文:
本店生產的麵包皆為本麵包店創辦人莊鴻銘師父,經歷多年的經驗研發製作而成,並未添加任何工業用人工香精製作麵包!原物料皆向政府核可並通過檢驗的廠商進貨,與台灣其他知名麵包都屬同廠商,差異只在我們的作法與技巧不同。本麵包店開業2年多,受到廣大民眾喜愛,本公司感謝社會大眾的支持!2年來不乏有民眾、同業檢舉,並送衛生局檢驗,至今證明本店麵包經的起考驗!
本公司將對近日來散播不實謠言的網友,提起民、刑事訴訟,以端正視聽!轉載文章的網友,請勿再做轉載動作,以免觸法!(

2013/08/22/12:54更新:パン達人官網聲明已將以上字句刪除。)


「可恥」胖達人 硬拗是天然香精
標榜無添加 被爆用香精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0823/35241677/

【綜合報導】藝人小S的先生許雅鈞投資的烘焙名店パン達人,因明星光環加持打響名號,創始理念主打「無添加人工香精」,近日遭爆有添加人工香精引發爭議,業者昨聲明指添加的是「天然食材製造的香精」;北市衛生局昨稽查發現確有香精添加物,業者恐涉廣告不實,若調查確認違法最高可罰二十萬元。
兩岸三地展店22家
二○一○年底在台開幕的パン達人(パン音同胖)以軟法麵包、天然酵母烘焙、沒添加人工香精為訴求;今年六月也在香港開店,小S夫妻還到場站台,總計不到三年就在兩岸三地展店二十二家,產品平均單價五十至上百元不等。
但該店麵包近日遭網友批評非全天然、有添加人工香精,香港甚至有人到店內質問。パン達人昨在官網聲明,所用香精是天然食材製造,未添加「化學製造人工香精」。
北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處處長邱秀儀說,昨已派員至パン達人敦南店稽查,確實發現陳列食品級香精添加物,已要求提供來源證明。
邱指,食品級香精有上千種,食品均可添加;若業者原宣稱無添加人工香精,又改稱未添加化學製造人工香精,可能涉廣告不實,因香精無所謂化學製造或天然食材製成的不同,若違法屬實,將依《食品衛生管理法》開罰四萬至二十萬元罰鍰。
パン達人門市管理經理徐志鴻昨說,香精是為提味,否則完全沒味道,一切合法使用,也被九成五烘焙業者、食品業者普遍使用。小S經紀人王薇潔僅回應:「交給企業方處理。」
民眾王先生批:「既然有加人工香精,就不該賣這麼貴!」網友Alvin Kuo說,可恥的是標榜純天然,被抓包後聲明一改再改。

「烘焙界使用普遍」
北市糕餅公會理事長吳官德昨以果香口味麵包為例說,未加香精的麵包,離鼻子遠一點就快聞不到香味。烘焙業者私下指,食用級香精在烘焙界使用普遍;有西點原料行也說,一般烘焙麵包店常用香精提味。

パン達人手感烘焙小檔案
●成立時間:2010年12月
●創始師傅:吳宇皓、蔡昆成、莊鴻銘
●特殊背景:2012年4月設立生技達人公司,藝人小S的丈夫許雅鈞投資
●分店數量:22家(19家在台灣,含9/2將開幕的台北松江店;香港1家、上海2家)
●招牌麵包:黑眼豆豆餐包、皇冠、卡門貝爾等
●平均價位:50∼100元不等
資料來源:達人官網(www.tpbakery.com)


Pussycat
發表時間: 2013-08-23 14:00
Home away from home
註冊日: 2005-02-20
來自: North Taiwan
發表數: 995
[94683] Re: 警告網友「勿再轉載,以免觸法!」
被衛生局打臉了

衛生局突擊!胖達人藏大量香料色素 「天然謊言」破功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0823/260691.htm
collective
發表時間: 2013-08-23 14:13
版主
註冊日: 2004-10-18
來自: 柏格方塊
發表數: 13223
[94687] Re: 警告網友「勿再轉載,以免觸法!」
臺灣某大食品廠的大老闆不是還在說都是消費者貪便宜才會造成食品問題?
事實上應該是業者貪婪想賺更多更多吧
PENTAKON
發表時間: 2013-08-23 14:14
Home away from home
註冊日: 2007-10-16
來自: TOKYO
發表數: 982
[94690] Re: 警告網友「勿再轉載,以免觸法!」
可恥啊

kkao
發表時間: 2013-08-23 14:24
Home away from home
註冊日: 2005-10-25
來自:
發表數: 1023
[94693] Re: 警告網友「勿再轉載,以免觸法!」
突擊檢查的新聞應該可以任意轉載了吧
ADI
發表時間: 2013-08-23 15:25
攝政王(特權份子)
註冊日: 2004-11-20
來自: 豬寮
發表數: 6949
[94694] Re: 警告網友「勿再轉載,以免觸法!」
引文:

kkao 寫道:
突擊檢查的新聞應該可以任意轉載了吧


警告網友「勿再轉載,以免觸法!」---這篇要用力轉載,警告網友不要觸法


話說,有天我在我媽家看到一袋麵包黑不溜秋的麵包,我媽很得意的說是去X達人搶購的。

結果,真是有夠難吃的難吃,根本就是沒發的麵糰........

我媽還說我不懂欣賞,這東西很難搶到........

我說" 老媽,你兒子一年去兩三次歐洲,別跟我說不懂真正好吃的麵包是怎樣,這玩意兒根本就沒發,一捏就是一團,連回彈的力道都沒有!~別再浪費錢了!~"


台灣人超喜歡一窩蜂人云亦云
這讓我想起那部賣座國片叫做"大偉泥鰍"
新聞造勢、網路評價,講得好像是部巨作。

前幾天我滿懷希望坐在電視機前面等開演,演沒10分鐘我就轉台了---全都是低俗的髒話+抄網路老掉牙的嘴砲笑話 --- 剪接又差,完全不像部電影。

甚麼時候台灣的影評人水準變成這副德行?? 賣座就不敢說它爛??

幸好金馬獎沒入圍,還算有點天良。
r16216
發表時間: 2013-08-23 16:37
Home away from home
註冊日: 2011-01-06
來自:
發表數: 746
[94698] Re: 警告網友「勿再轉載,以免觸法!」
引文:

ADI 寫道:
引文:

kkao 寫道:
突擊檢查的新聞應該可以任意轉載了吧


警告網友「勿再轉載,以免觸法!」---這篇要用力轉載,警告網友不要觸法


話說,有天我在我媽家看到一袋麵包黑不溜秋的麵包,我媽很得意的說是去X達人搶購的。

結果,真是有夠難吃的難吃,根本就是沒發的麵糰........

我媽還說我不懂欣賞,這東西很難搶到........

我說" 老媽,你兒子一年去兩三次歐洲,別跟我說不懂真正好吃的麵包是怎樣,這玩意兒根本就沒發,一捏就是一團,連回彈的力道都沒有!~別再浪費錢了!~"


台灣人超喜歡一窩蜂人云亦云
這讓我想起那部賣座國片叫做"大偉泥鰍"
新聞造勢、網路評價,講得好像是部巨作。

前幾天我滿懷希望坐在電視機前面等開演,演沒10分鐘我就轉台了---全都是低俗的髒話+抄網路老掉牙的嘴砲笑話 --- 剪接又差,完全不像部電影。

甚麼時候台灣的影評人水準變成這副德行?? 賣座就不敢說它爛??

幸好金馬獎沒入圍,還算有點天良。

贊同到極點

被抓包 就該出來道歉
硬ㄠ 還要拿法律來嚇人
難看~

高價的香精麵包....

個人不反對食品有添加物 香精也好 乳化劑也好
但是 有加就有加 要老實
讓消費者知道買了甚麼樣的東西
他這個十足像是欺騙 要是在美國 老早被告到翻掉
進藤光
發表時間: 2013-08-23 18:09
Just can't stay away
註冊日: 2007-04-09
來自: https://www.insoler.com/
發表數: 207
[94700] Re: 警告網友「勿再轉載,以免觸法!」
引文:

ADI 寫道:
引文:

kkao 寫道:
突擊檢查的新聞應該可以任意轉載了吧


警告網友「勿再轉載,以免觸法!」---這篇要用力轉載,警告網友不要觸法

沒錯!這篇要用力轉載!

台灣的著作權法寫的很清楚,「新聞」不但不受著作權保護,而且還允許「得由其他新聞紙、雜誌轉載或由廣播或電視公開播送,或於網路上公開傳輸」!

全國法規資料庫入口網站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J0070017
引文:

下列各款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
一、憲法、法律、命令或公文。
二、中央或地方機關就前款著作作成之翻譯物或編輯物。
三、標語及通用之符號、名詞、公式、數表、表格、簿冊或時曆。
四、單純為傳達事實之新聞報導所作成之語文著作。
五、依法令舉行之各類考試試題及其備用試題。
前項第一款所稱公文,包括公務員於職務上草擬之文告、講稿、新聞稿及
其他文書。

揭載於新聞紙、雜誌或網路上有關政治、經濟或社會上時事問題之論述,
得由其他新聞紙、雜誌轉載或由廣播或電視公開播送,或於網路上公開傳
輸。但經註明不許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者,不在此限。


簡單地說,只要是沒有註明不得轉載的「新聞」,一般「新聞」全部都可以「轉載或... 於網路上公開傳輸」任意轉載到飽,也絕對不會被告!就算被告,還可以反控誣告!

所以【警告網友「勿再轉載,以免觸法!」】本身就已經觸法!已經算是一種「警告恐嚇文」了!

如果網友轉帖的不是新聞,而是網路上的討論,貼公告寫:敬告網友「勿再轉載,以免觸法」還有點道理!
因此這系列新聞,應該要拼命轉帖,貼到飽才對!
迷路的小狗
發表時間: 2013-08-23 18:22
Just can't stay away
註冊日: 2009-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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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數: 249
[94701] Re: 警告網友「勿再轉載,以免觸法!」
除了著作權
店家還可以用刑法的妨礙名譽來提告

不過憲法也有保障言論自由
只要是新聞這類可受公評之事是在保障範圍內
加上現在也被衛生單位抓到有用人工香料
所以店家是完全沒有告轉貼網友妨礙名譽的立足點
ahip
發表時間: 2013-08-23 18:39
Not too shy to tal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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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702] Re: 警告網友「勿再轉載,以免觸法!」
大尾流氓基本上就是台版的特攻聯盟,但水準差很多。
Number5
發表時間: 2013-08-24 00:38
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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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714] Re: 警告網友「勿再轉載,以免觸法!」
我看到覺得最公允的報導

用人工香料 天然酵母提不出證據 胖達人遭罰18萬元
http://www.newsmarket.com.tw/blog/36522/


要求政府全面檢視食品添加物的問題
http://www.newsmarket.com.tw/blog/28400/
還有烘焙業的源頭管理和養成教育問題
http://www.newsmarket.com.tw/blog/36366/
kkao
發表時間: 2013-08-24 01:17
Home away from h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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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數: 1023
[94717] Re: 警告網友「勿再轉載,以免觸法!」
台北市政府決定「重罰」胖達人十八萬

請問本版可以罵髒話嗎,如果不能,我就不知道該說啥了
ITO
發表時間: 2013-08-24 10:33
網站管理員
註冊日: 2004-09-15
來自: 日本
發表數: 30762
[94719] Re: 警告網友「勿再轉載,以免觸法!」
為什麼是位香港人揭發呢,
是台灣人的味覺已遲鈍了?
還是已被騙習慣了?

個人回台這幾年經驗,
碰過太多類似的事,但只要提出質疑,
就會被周圍的人認為自己白目。

胖達人剛開始的反應,跟目前台灣政府的處事態度真是很像。

BTW
最近香港人好像對台灣很感興趣


天下雜誌 529期
2013年 為什麼香港人瘋台灣?
http://www.cw.com.tw/magazine/magazine.action?id=1117


=======================================

胖達人道歉 香港網友感謝台灣
全文網址: 胖達人道歉 香港網友感謝台灣 | 生活 | 即時新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9/8116760.shtml#ixzz2cqWL6AEk

香港網友Keith揭露胖達人麵包疑添加人工香精獲證實;他晚間發文說,感謝台灣朋友,也很感動他們為揭露真相的勇敢付出。

近年竄紅且標榜麵包無化學添加物的「胖達人手感烘焙麵包」業者,遭香港網友Keith發文指出其麵包香氣久久不散,是因為添加人工香精的效果,引起台灣和香港民眾恐慌;後續更發展到業者出面道歉、台北市衛生局祭出重罰。

對於整起事件發展,Keith晚間7時左右在臉書發文,文章標題為「給每一位台灣人的信」,內容提到「各位台灣的朋友,在這裡我必須首先衷心說一聲感謝!『胖達人香精麵包』事件發生以來,你們從第1天就讓我感動流淚,我多少次因為你們的仗義而流淚,我多少次因為你們的鼓勵而感動!」

他說,自己是一個普通人,只是因為喜愛吃麵包,只是因為對不誠實的「胖達人手感烘培」的不認同,寫了關於胖達人香精麵包的食評,沒想到1天內為台灣帶來無可想像的風波。

不過,這件事卻讓他體會到台灣民眾的團結力量,也很感動台灣民眾為揭露真相的勇敢付出。

他說,傍晚看見新聞播出胖達人業者出面道歉,他流淚、無言,內心複雜、「真相大白」,若胖達人第一天就道歉,就不會失去台灣人民對他們的信任。

Keith也指出,對於一家大企業的傲慢,他除了收到胖達人派人恐嚇與誣告外,對方迄今仍未主動致歉,他對不肯面對錯誤的胖達人失望;不過卻贏得台灣人的信任與鼓勵,且深深感受台灣人內心的善良與正義。

他說,對於台灣美食他仍然充滿信心,他很喜歡吃麵包,不曉得台灣民眾願不願意請他吃台灣好吃又真誠的麵包
rong
發表時間: 2013-08-24 16:17
Not too shy to talk
註冊日: 2013-06-29
來自:
發表數: 42
[94729] Re: 警告網友「勿再轉載,以免觸法!」
台灣人真丟臉,必須讓遠在香港的朋友來揭發,那麼多人去買,竟然沒人吃出來,商人的錢實在太好賺了吧!!
ssizz
發表時間: 2013-08-24 19:41
Quite a regular
註冊日: 2005-06-24
來自:
發表數: 101
[94732] Re: 警告網友「勿再轉載,以免觸法!」
胖達人加香精加色素是大家都知道的吧,買過一次,那"香味"在冰過後仍久久不散怎麼可能是正常的?之前也有人跳出來爆料,EMAIL到處發啊.
至於為什麼還有人要買,我只能說台灣人就是吃這套.
ITO
發表時間: 2013-08-25 17:47
網站管理員
註冊日: 2004-09-15
來自: 日本
發表數: 30762
[94762] Re: 警告網友「勿再轉載,以免觸法!」

天然發酵也是假!乾酵母含乳化劑 胖達人公告換董事長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0824/261313.htm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胖達人除了香精問題,現在更被衛生單位揪出號稱「天然」的酵母粉也有問題,原來除了自家發酵的酵母,胖達人也進了乾濕兩種的酵母粉,當中乾酵母粉的部分裡頭添加了乳化劑,跟胖達人宣稱的「天然」根本是兩回事。另外胖達人24日新版公告除了說停業3天外,也宣布董事會換新任董事長,並更新管理團隊。
新北市衛生局稽查時發現,胖達人宣稱的天然酵母也加料,除了號稱自己發酵的天然酵母,還用了乾濕兩種酵母粉,當中乾酵母裡面竟然有乳化劑,對照主打的天然發酵酵母的宣傳口號,根本是自打嘴巴,對商譽恐怕也是一大打擊。


香精事件爆發,胖達人總公司,儘管出面道歉,卻刻意卸責,把責任推給上游供應商,這樣的說法讓網友看不下去,網友po出兩位胖達人的創辦人照片,說他們全都是經驗豐富的麵包師傅,從10幾歲開始學做麵包,怎麼會不知道自己用的原料是「人工香精」!網友質疑,業者瞎話連篇,以後麵包達人這塊招牌,還能繼續掛下去嗎,
就連24日貼在胖達人官網的暫停營業公告,也一直改內容。目前胖達人最新公告新增「我們董事會也通過變更由新任董事長接任!並更新管理團隊。這三天整頓期間,若造成不便敬請見諒!另外,退費會依消保官指示的辦理退費,一併在星期二公佈退費方法。」
一場「落漆」的危機處理,最後賠上了業績,不得不暫時關門,好好思考如何重新再出發,但能不能成功挽回消費者信心,還有待觀察。(新聞來源:東森新聞)

ITO
發表時間: 2013-08-25 17:57
網站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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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數: 30762
[94764] Re: 警告網友「勿再轉載,以免觸法!」
對比



原文網址: 吳寶春台北展店 麵包秒殺 | 好房News | 最在地化的房地產新聞 http://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20891638344.html
吳寶春台北展店 麵包秒殺

記者邱莉玲/台北報導 人氣麵包店「吳寶春店」吸金功力驚人,首家店開在高雄一天可賣出多達5,000個麵包,去年一年營業額高達2億元,昨(14)日北上誠品生活松菸店開出第二家店,立即以每小時賣出600個麵包的速度吸金,試營運將近5個小時賣出近3,000個麵包!

吳寶春表示,他從麵包師傅變成企業經營者,差別在後者需懂得組織架構和財務會計,所以他到新加坡念EMBA,不變的是持續研究創新、堅持品質,他一直在研究和推廣台灣農特產品,繼龍眼乾、芒果乾、荔枝乾之後,下一步要用台灣小麥麵粉做麵包。 9月,他也會在台灣大學開課,讓年輕人認識和重視台灣農業。為了讓消費者品嚐麵包時,也能認識更多麵包的故事,吳寶春在籌備台北店時,便以「有知識的麵包店」做定位,導入圖書館元素打造全新麵包店概念,將店裡70、80種麵包分為6大類,並應用於店內陳列,結合智慧型手機功能,邀請插畫家曾小咩繪製麵包藝術QRCode,消費者只要用手機掃瞄,即可知該款麵包的發源地與使用麵粉、酵母、食材等。 其中一類世界大獎麵包,更是吳寶春店的吸金利器,據了解,2008年贏得世界麵包大賽亞軍作品「酒釀桂圓麵包」及2010年世界麵包大師賽冠軍作品「荔枝玫瑰麵包」一天合計賣出800至1,000個,占全店營業額的半數。 成立邁入第3年的吳寶春店,從第一年成立就賺錢,據悉第一年單店營業額就破億元,第二年成長到2億元,今年台北、高雄兩店合計可望達2.5億元。吳寶春透露,未來有計劃到中部開店,先扎根台灣,至於海外包括大陸、新加坡等地都有邀約開店。 吳寶春麵包吸金功力驚人,許多人有意投資,但據了解,吳寶春採獨資經營,目前僅有計畫年底開放師傅入股。吳寶春麵包店成功的故事,吸引許多大學專科餐飲系畢業的年輕人學習做麵包,目前吳寶春麵包店師傅約60人。

ITO
發表時間: 2013-08-25 18:34
網站管理員
註冊日: 2004-09-15
來自: 日本
發表數: 30762
[94768] Re: 警告網友「勿再轉載,以免觸法!」
引文:

kkao 寫道:
台北市政府決定「重罰」胖達人十八萬

請問本版可以罵髒話嗎,如果不能,我就不知道該說啥了


信譽和人命價值,各國不同...............


ettoday.net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0824/261315.htm
胖達人若出包港罰193萬台幣 網友驚:跟台灣差10倍!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胖達人麵包添加香精,讓消費者震驚,踢爆此事的香港部落客Keith(演奏家李冠集),在臉書上PO出最新訊息,他表示香港海關,也已經到胖達人彌敦道分店抽樣,要了解香港分店是否也有隱瞞使用人工香精。
胖達人添加人工香精能被揭穿,幕後的推手就是Keith,他在臉書po出最新訊息指出,香港唯一一家位在彌敦道的胖達人分店,也遭到海關關注,已經取樣要化驗是否有無添加人工香精。Keith說,他是透過香港記者得知這項消息,雖然化驗結果還無法得知,但香港分店若也添加人工香精,對外又宣稱沒加,依照香港法令恐構成虛假商品說明的罪行,最高可能判罰款港幣50萬元(約193萬台幣)及監禁5年。
網友看了直說,台灣衛生局在店內檢獲大量人工香精,罰新台幣18萬元(約4.7萬港幣)但香港海關若查到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最高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5年,「港台差了10倍耶!」、「真是丟臉丟到國外去。」
除了香港分店,另外位在上海的兩家店,24日也公告坦承「部份產品中含食用香精、香料,但所有原物料的使用都擁有合法的證明文件。」(新聞來源:東森新聞)
collective
發表時間: 2013-08-26 07:37
版主
註冊日: 2004-10-18
來自: 柏格方塊
發表數: 13223
[94783] Re: 警告網友「勿再轉載,以免觸法!」
在臺灣人的價值觀裡,似乎只要不是直接造成出人命的,其他事似乎都還好
您看看那洪案,在人民已經非常不爽的氣氛下那些軍檢軍法還那樣,就只能被廢了.

那些把有害物質弄給人吃的,貪污的.....好像都沒事似的
stupid
發表時間: 2013-08-26 13:40
Home away from home
註冊日: 2008-09-05
來自:
發表數: 529
[94795] Re: 警告網友「勿再轉載,以免觸法!」
引文:

collective 寫道:
在台灣人的價值觀��,似乎隻要不是直接造成出人命的,其他事似乎都還好
您看看那洪案,在人民已經非常不爽的氣氛下那些軍檢軍法還那樣,就隻能被廢了.

那些把有害物質弄給人吃的,貪污的.....好像都沒事似的


現在t台開始在幫小s說話了

也在幫外交部宣傳800塊的便民措施是本來就有的呦

他們都沒說謊

所以不用認錯 錯的是不該被抓到說謊

接下來彥秋,灰雯和郷聾應該會說:台灣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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